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 第八号公告
以下每一条款均以“认”来立标,也就是只要认同、同意、执行以下条款,就是犯了邪恶知见。
第一条,认鬼神为解脱主。把鬼神认作当成我们依止解脱的主人,把鬼和神作为我们依止成就的领袖,确定认为这鬼神可以救我们出离生老病死苦,认为只有鬼神才是救我了生脱死之主子。其实鬼神本身都未能了脱生死,所以鬼神并非我们学佛修行人的解脱主。
第二条,认神通为成就目的。认修行学佛是为了证神通变化,得到神通就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的,得到神通就成就解脱了。要明白,神通与成就解脱完全是两回事,无论有多大的神通,也不属于成就解脱的本质,因此,圆满福慧,证空性真如,生死自由,才是成就的目的。
第三条,认可破三乘戒律。认为所受的三乘戒律是可以破犯的,在某种因缘下或特殊修法下我们可以不守三乘戒律。必须注意,无论什么条件,三乘戒律都不可破,任何人,包括高僧圣者法王等都必须执行,否则就是披着佛教外衣的左道旁门。
第四条,认脱离菩提心修行。佛法中有很多修行的方法,无论用任何修行法,都不能脱离菩提心,只要脱离了菩提心,任何修行都是邪恶的修行。所以修行最重要就是不能脱离菩提心,也不能认同脱离菩提心者。
第五条,认戒律不需全部守。只要你受了某个戒,就得不折不扣的守,每一条都得守,不能认为只守其中一条或部分戒条,某些戒条可以不守。只要认为戒律可以不必全部守,此理念不仅是邪,而且是恶。
第六条,认弘法可冒称佛菩萨。认为我们自己为了弘法,或者某人善巧方便弘扬佛法,这种情况下,为了抬高地位接引他人,可以称自己是什么佛菩萨,叫徒弟、友人宣传自己是某某佛菩萨。只要有这类行为或观点,就是邪恶知见。
第七条,认常见为实有非幻。这是胜义谛义理,认为一切法都是实实在在的,不是幻化的,是现实的,人与人之间,物与物之间,事与事之间都是真实的,一切世间法不是无常的,而是实有、是真实不虚的,一切都是实在不是幻化的,这是邪恶知见。
第八条,认空性离常独立。认为空性跟世间法的一切常见没有关系,只要进入空性所有现实的一切都不存在,认为空性中没有这些有为法的现实安住,空性是独立的一个空,这种见已经邪恶。悟得空性没有离常,证到空性以后就知道,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,二者互不相碍,一元本谛,真空妙有应无所住之真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