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八號公告

 

      第八十一條,認師把壽命轉給弟子。這是常有的歪門邪說,說本師我修法把壽命轉給你,或者轉給你的家人某某了,所以他才活下來,現在這個業力是我在承擔的,這種說法是錯誤的,不成立的。師要轉壽命給弟子,可以轉,他轉得成轉不成那是他的心意,他不能給弟子講,因為這是為師者的修行,但實際上因果上是很難轉成的,而應該教化弟子修行自轉。只要是認同師可把壽命轉給弟子,無論師或弟子,都是錯誤知見。

 

      第八十二條,認受學名寺定高僧。認為只要這個人是從某個千人大寺院,或從幾千人的大寺院出來的,他一定就是個高僧了,或者看到他是第一名的頭榜拉仁巴格西就絕對是高僧,這是錯誤的。我告訴你們,此人不一定是高僧,說不定是個壞蛋或混蛋,或騙子,這不一定的,因為高僧是自我修行證道而成的了義實體境,僅憑他來自於哪個寺廟是不能說明問題的。

 

      第八十三條,認拜學多師必是聖。認為有人跟很多師父學過,曾經接受過上千個灌頂,拜過一兩百位大師,說他修過拙火定、時輪金剛、大圓滿,而且還進入了時輪金剛的最頂部,證到了金剛換體禪,你就認為這個人一定是高僧。你太昏頭!你只從口頭聽講,你沒有依了義,你鑒證了他的頭頂科學檢驗開頂了嗎?神識出入自如了嗎?沒有證實就不一定是金剛換體禪成就者。為什麼不一定?原因很簡單,高不高僧是自己的修持,自己的修持不好,拜過多少師都沒用。所以只要認受學多師就是高僧,就是聖者,已經證聖了,這是錯誤的。

 

      第八十四條,認女眾不如男眾根基好。認為女的沒有男的根基好的,只有男的根器是最好的,是錯誤知見。男女都有根基好的。

 

      第八十五條,認小眾生不如大生命。認為救眾生的時候,先救大的眾生,比如那個牛先救,大象更應該先救,這個小鳥不忙救,這個螞蟻放在最後救,這是錯誤的。一定要眾生平等。

 

      第八十六條,認不解經文空洞念誦。經文的義理不弄懂而只曉得在那兒念經,認為是很有功德的,這是不正確的,念經者首先必須學懂經文。

 

      第八十七條,認借修道場佛塔法會私下斂財。借用修道場,修佛塔,開大法會,實際上自己私下斂財的,這種行為不能認同的,一定要逆反。

 

      第八十八條,認利用布施救災款行貪。打著布施救災旗號大量積招資金,而私下把集的款項拿來自己貪得,這都是錯誤知見,無論是師還是徒弟,貪得一分一厘都是罪業,無論是執行者還是認同者都是錯誤知見。

 

      第八十九條,認修行學佛必放棄勞動。有的人說,他現在為了要修行要學佛,乾脆不要工作了,辭職,只有這樣專心修才修得好,這是錯誤知見。真修行人無論處在何種環境,都一樣是依教奉行,並不是辭職專修才是依教奉行。

 

      第九十條,認皈依後就是佛教徒。認為自己只要皈依了,舉行皈依儀式了,有皈依證了,那自己就是佛教徒了。不對的,皈依後並不代表就是佛教徒,皈依後殺人放火也代表佛教嗎?皈依後整天無惡不作,凌辱眾生,詐騙眾生,歪門邪說,傳播外道,也是佛教徒嗎?不是。要依於戒體行持才是真正的佛教徒,不犯一百二十八條邪惡、錯誤知見,才是純凈無垢的正宗優秀佛教徒,大修行德。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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